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公告(2025)158(杨瑞蕊)
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公告
编号:惠不动产告字(2025)158号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经初步查验,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(2025年10月13日之前),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惠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(惠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)。
联系电话:0854-6530992
序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坐落 |
不动产权证号 |
登记申请人 (继承人/受遗赠人) |
1 |
程明惠 |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|
惠水县涟江街道星光村财经大学安置区工程7号楼1单元1层2号 |
无证,持有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(协议编号:039) |
杨瑞蕊 |
登记机构:惠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5年9月17日